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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第01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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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校车标识”秋季开学前亮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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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先安 来源:邵阳日报 字数: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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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全省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了《关于更换新版校车车身外观标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印制的新版校车标识,将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发放到全市各个学校。9月10日前,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登记表》,汇总本辖区校车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已正式实施,并对校车标识的组成、 式样、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校车停车预告标志和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校车停靠站标线等作了新的规定。 此次所有新版校车标识的更换工作,将对学校自购或学校法人自有的专门运送学生的车辆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对学校租赁用于临时运送学生的车辆发放校车标牌。 为贯彻落实“国标”的有关要求,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校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确定专人负责对校车的审查和对驾 驶人的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的电子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车辆、驾驶人的相关信息,对校车进行统一管理。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罗文介绍:到9月30日,没有粘贴新版校车专用标识或放置校车标牌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接送学生幼儿,交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专用校车标识及校车标牌的,在进行宣传教育并登记后,将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按规定申领新版专用校车标识或校车标牌。 (伍先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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