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广告刊登 | 宝庆论坛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1-22
2016-01-22 第02版:综合新闻 大 |  中 |  小 

我市警方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

作者:曾旭辉 潘帅成 来源:邵阳日报 字数:610
    本报讯 1月20日 ,我市警方查处一起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案 ,违法行为人刘某义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月13日 ,网民“刘。爷”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及QQ空 间“说说”板块中转发了一条民警执法视频 ,同时配发评 论“这就是邵阳的所谓的为人民服务。事情发生在邵阳县。看到这个视频真为这些带证的流氓感到伤心。”信息发布后 ,被邵阳等地网民通过微信、QQ等网络媒介大量转发 ,引发社会关注 ,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核查 ,视频中的事件是2015年12月底发生在浙江省东阳市 ,浙江电视 台《黄金眼》栏目已于2015年12月30日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证实该信息为谣言后 ,邵阳县公安局立即开展立案调查 ,迅速查明了网 民“刘。爷”的真实姓名叫刘某义,男,42岁 ,邵阳县人 ,在外务工多年。1月19日22时许 ,邵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浙江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某出租屋内将刘某义抓获 ,并于20日下午押回邵阳。到案后 ,刘某义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 ,他明知转发的视频发生在浙江省 ,但出于对社会的不满 ,故意制造谣言 ,将视频描述成发生在自己的家乡邵阳县。刘某义对自己传播网络谣言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了歉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刘某义的违法事实构成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邵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义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曾旭辉 潘帅成)
返回本版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城西樟树垅 邮编:422000
新媒体部:0739-5322629 采访部:0739-5309999 编辑部:0739-5319566
版权所有:邵阳日报电子版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